张房金管〔2016〕3号
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转发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察北、塞北管理区管委会,经开区管委会,市直属单位,市政府各部门:
现将省住建厅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《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》(冀建金〔2016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,凡是与本通知不相符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2016年5月31日

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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